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七号)——分区域单位和从业人员情况  

作  者: 

机构地区:[1]国家统计局 [2]国务院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出  处:《中国统计》2025年第1期38-39,共2页China Statistics

摘  要: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国分区域的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单位及从业人员基本情况公布如下: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情况(一)单位情况2023年末,东部地区拥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1794.1万个,占全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数的53.9%.

关 键 词:第二产业 第三产业 法人单位 东中西部 从业人员 东北地区 全国经济普查 第五次 

分 类 号:F12[经济管理—世界经济]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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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证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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