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草案)》的说明——2022年12月27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  

Explanation on the Draft of the Value-Added Tax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作  者:刘昆[1] Liu Ku

机构地区:[1]财政部

出  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25年第1期8-9,共2页Gazette of the Standing Committee of the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摘  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我受国务院委托,现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草案)》作说明。1993年12月,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增值税。2008年,国务院对《增值税暂行条例》作了修订。

关 键 词:增值税法 销售货物 修理修配劳务 进口货物 《增值税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分 类 号:D92[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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