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化都市圈建设背景下区域协同立法实践检视与路径优化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李先一 

机构地区:[1]湖南工业大学法学院

出  处:《品位·经典》2024年第23期96-98,共3页

摘  要:2022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10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区域协调发展的需要,可以开展协同立法。”这为我国现代化都市圈内的协同立法提供了国家法律依据。目前主要现代化都市圈的协同立法实践中,仍存在协同立法成果缺乏、协同立法应用立法项目狭窄、协同立法模式单一等诸多难题。为此,明确协同立法权限、厘清协同立法适用标准、搭建协同立法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地方利益协调制度等优化方案的提出,有助于完善现代化都市圈内协同立法制度,为现代化都市圈发展提供了法律和制度保障。

关 键 词:现代化都市圈 协同立法 立法权限 立法项目 

分 类 号:D92[政治法律—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