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索规则说明:AND代表“并且”;OR代表“或者”;NOT代表“不包含”;(注意必须大写,运算符两边需空一格)
检 索 范 例 :范例一: (K=图书馆学 OR K=情报学) AND A=范并思 范例二:J=计算机应用与软件 AND (U=C++ OR U=Basic) NOT M=Visual
作 者:汤洁茵
机构地区:[1]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
出 处:《财税法论丛》2024年第1期31-60,共30页Finance and Tax Law Review
基 金: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社会变迁中财税法规范生成机制研究”(项目编号:16BFX132)的阶段性研究成果;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拔尖人才支持项目“税法上的不确定概念——具体化与司法审查”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摘 要:囿于税法的专业性和技术性,法院在审理涉税争议时更为谨慎和节制。当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不少条文中包含了不确定概念,如价格偏低的税收核定条款和一般反避税条款。近年来法院在审理上述条文的适用争议案件中,每每以上述税法规则适用的复杂性和技术性、尊重税务机关的专业裁量为由,对税务机关的征税决定不予审查。尽管税法中包含不确定概念,税务机关由此可以享有一定的政策调整空间或判断余地,但这并不应成为其绝对自由、不受任何拘束的自由领地。司法诉讼是纳税人寻求权利保护的最终途径,法院作为防止国家征税权侵害纳税人财产与自由权的最后防线,不得因税法条文包含不确定概念以及固有的专业性判断而对税务机关的决定一味予以尊重。相反,应当通过提升法院的税法专业审判能力,对税务机关的适用决定进行合法性审查,真正发挥法院钳制征税权行使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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