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索规则说明:AND代表“并且”;OR代表“或者”;NOT代表“不包含”;(注意必须大写,运算符两边需空一格)
检 索 范 例 :范例一: (K=图书馆学 OR K=情报学) AND A=范并思 范例二:J=计算机应用与软件 AND (U=C++ OR U=Basic) NOT M=Visual
机构地区:[1]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2]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
出 处:《私法》2024年第1期228-266,共39页Private Law Review
基 金:2023年中国政法大学科研创新项目;2023年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创新实践项目“比较广告视点下关键词隐性使用行为的定性研究”的阶段性成果(Z2023BSCX07);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数字化转型视域下数据价值与数据创新研究”(23ZFG82009);中国版权保护中心2023年度版权研究重点课题“作品独创性研究”(BQ2023006)
摘 要:关键词隐性使用行为是否构成商标侵权或不正当竞争,在我国理论界和实务界存在争议。基于比较法视野,在特定条件下该行为符合比较广告的形式要件,构成比较广告。“商标性使用”是判断商标侵权的独立和前置要件,作为比较广告的关键词隐性使用行为构成“商标性使用”,但在特定条件下其不具有混淆可能性,不构成商标侵权。通过否定其构成“商标性使用”进而论证其不构成商标侵权,或基于欧盟的“功能理论”认定其构成商标侵权,均不符合商标法的基本原理。同时,在特定条件下,作为比较广告的关键词隐性使用行为既不构成商品来源混淆、虚假宣传以及商业诋毁三类具体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也不构成一般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因此,关键词隐性使用行为不应被一般性地禁止。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链接到云南高校图书馆文献保障联盟下载...
云南高校图书馆联盟文献共享服务平台 版权所有©
您的IP:216.73.2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