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南宁市邕北灌区工程建设征地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及迁入人口的通告(桂政发〔2024〕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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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机构地区:[1]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出  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2024年第20期2-3,共2页

摘  要:南宁市邕北灌区工程已列入国家支持建设壮美广西重要文件、《广西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广西壮族自治区水网建设规划》。为做好南宁市邕北灌区工程征地补偿、移民安置和工程建设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南宁市邕北灌区工程连通红水河与郁江,以农业灌溉和城乡供水为主,结合南宁市水资源战略储备保障需求,为促进少数民族地区乡村振兴、改善区域水生态环境创造条件。

关 键 词:乡村振兴 灌区工程 城乡供水 征地补偿 建设项目 通告 移民安置 水生态环境 

分 类 号:D632.4[政治法律—政治学] D625[政治法律—中外政治制度] F426.91[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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