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封闭阳台,物业服务企业是否有权要求恢复原状  

作  者:方湘子 

机构地区:[1]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2]南京大学

出  处:《住宅与房地产》2025年第1期21-22,共2页Housing And Real Estate

摘  要:业主对所购房屋的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为了改善生活空间和生活环境,有权对房屋进行装修和局部改造。但是,业主是否可以对自己的房屋随意改造?对于业主的违规改造行为,物业服务企业是否有权要求恢复原状?本期将结合一起业主封闭阳台案,深入分析其中涉及的实务问题和法律问题,供物业服务企业处理类似问题时参考借鉴。

关 键 词:恢复原状 物业服务企业 封闭阳台 专有部分 实务问题 局部改造 改善生活 所有权 

分 类 号:D92[政治法律—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