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以家庭为单位的政策集成改革 促进“扩中”“提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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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杜伟杰[1] 文娜[1] 

机构地区:[1]浙江省经济信息中心

出  处:《浙江经济》2024年第12期68-69,共2页Zhejiang Economy

摘  要:构建以家庭为单位的政策体系是一场系统性变革,不仅是政策内容的简单调整、机械叠加,也是政策实施范式的全方位深层次革新,以及政府治理模式和能力的适配性转型打造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试验区,促进“扩中”“提低”,推动率先基本形成以中等收入群体为主体的橄榄型社会结构,是浙江省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重点任务,核心标志是提高家庭年可支配收入10万元至50万元群体比例、20万元至60万元群体比例。构建以家庭为单位的政策体系是一场系统性变革,不仅是政策内容的简单调整、机械叠加,也是政策实施范式的全方位深层次革新,以及政府治理模式和能力的适配性转型,需要以改革手段破解难题、增强家庭型政策的集成性,以优化收入和财富分配格局,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先行示范。

关 键 词:可支配收入 中等收入群体 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家庭型 政府治理模式 以家庭为单位 橄榄型社会结构 提低 

分 类 号:F12[经济管理—世界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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