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疾控局 全国总工会 关于印发《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的通知  

作  者: 

机构地区:[1]国家卫生健康委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3]国家疾控局 [4]全国总工会

出  处:《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规政策专刊》2025年第1期62-64,共3页Legislation and Policy of Labour and Social Security

摘  要:国卫职健发〔2024〕3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疾控局、总工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有关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疾控局、全国总工会联合组织对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进行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印发给你们,自2025年8月1日起实施。2013年12月23日原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原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联合印发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同时废止。

关 键 词:全国总工会 职业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疾控 安全监管总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卫生健康 

分 类 号:R13[医药卫生—劳动卫生]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