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解《关于水资源税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  

作  者:周华荣 张婷 熊堃 

机构地区:[1]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2]国家税务总局景德镇市税务局 [3]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

出  处:《中国税务》2025年第2期53-55,共3页China Taxation

摘  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自2024年12月1日起全面实施水资源费改税试点。近期,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水利部联合发布《关于水资源税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水利部公告2024年第12号)(以下简称《公告》),明确水资源税有关征管问题执行口径。本文结合案例对《公告》执行要点进行解读。一、《公告》出台的背景及目的2024年10月1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水利部联合制发《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构建了水资源税总体政策框架。

关 键 词:国家税务总局 水资源税 《公告》 征管问题 政策框架 资源税改革 联合制 试点实施 

分 类 号:F81[经济管理—财政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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