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经济新业态合规建设步入“快车道”  

作  者:房文静 

机构地区:[1]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出  处:《中国税务》2025年第2期65-66,共2页China Taxation

摘  要:进入数字时代,互联网平台企业借助数据收集与分析技术,形成了遍布全国的庞大网络生态系统,从经营形态上已与传统经营主体明显不同。随着平台经济新业态的蓬勃发展,对平台常态化监管的理念持续深化,模式和手段不断创新,平台经济新业态合规建设步入“快车道”。互联网平台监管方向与近期新规互联网平台汇聚的商家数量通常以万为单位计算,超大型互联网平台的入驻商家更是达到百万、千万数量级。平台通常会制定严密的制度及流程对商家进行管理和监督,拥有对违规商家实行搜索降权、删除评价和积分、屏蔽店铺等权利。

关 键 词:经营形态 互联网平台 经营主体 新业态 网络生态系统 常态化 合规建设 管理和监督 

分 类 号:F42[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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