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越剧立法,唱响传承新篇  

作  者:丁高杰 

机构地区:[1]不详

出  处:《浙江人大》2025年第1期64-65,共2页

摘  要:越剧源嵊州,百年岁月稠。有着百年历史的越剧,发源于嵊县(今浙江绍兴嵊州),是国家五大戏曲剧种之一,素有“第二国剧”之称,入选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2024年11月27日,《绍兴市越剧保护传承发展条例》经浙江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通过,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是全国首部关于越剧这一传统戏曲保护和发展的综合性法规,也是越剧之乡首次为越剧立法,对越剧在新时代更好地与时俱进、弘扬复兴、迭代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关 键 词:传统戏曲 戏曲剧种 浙江绍兴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保护传承发展 越剧 嵊州 国剧 

分 类 号:J82[艺术—戏剧戏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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