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追授李清学同志“辽宁省见义勇为英雄”称号的决定(辽政发〔2024〕14号)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 

机构地区:[1]辽宁省人民政府

出  处:《辽宁省人民政府公报》2024年第20期2-2,共1页

摘  要: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2024年8月20日凌晨,葫芦岛市建昌县黑山科乡小台子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清学同志,在带领村干部巡查河道时,接到1名村民、3名女孩被困洪水中的求救电话,迅速赶到现场救援被困群众,不幸在抢险中因公殉职,用自己宝贵的生命践行了中国共产党员“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的誓言。他是人民利益的忠实维护者,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积极践行者,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大力弘扬者,是我省广大基层党员干部、群众的学习榜样和楷模。

关 键 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村党支部书记 见义勇为 维护者 中华民族传统美德 因公殉职 现场救援 求救电话 

分 类 号:D625[政治法律—政治学] D648[政治法律—中外政治制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