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作业罪中“现实危险”辨析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常丽 郑雅静 

机构地区:[1]河北省沧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

出  处:《人民检察》2024年第S2期177-178,共2页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

摘  要: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一直是国家和社会关注的重点。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的危险作业罪,旨在规范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实施了特定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现实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或者相关行为。刑法第134条之一明确了构成危险作业的三种具体情形及确有“现实危险”的要求,但办案实践中,往往集中于证明具体行为是否符合三种情形之一,不同办案部门、不同办案环节在把握危险作业罪入罪标准上存在较大差异,导致目前危险作业罪的理论逻辑和正确适用依然具有探讨的空间和必要。

关 键 词:现实危险 办案实践 刑法修正案 刑事案件 入罪标准 危险作业 重大伤亡事故 正确适用 

分 类 号:D924.3[政治法律—刑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