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历程与启示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乐绍光 张芸 

机构地区:[1]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案例研究中心 [2]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检察院

出  处:《人民检察》2024年第S2期117-119,共3页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

基  金:2023年度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应用理论研究课题《检察工作现代化助力中国式社会治理现代化研究》、2023年度中共浙江省委政法委员会、浙江省法学会专项课题《新时代“枫桥经验”与检察工作现代化研究》(2023ZB06)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摘  要: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枫桥经验”发源地检察实践为探索原点,总结经验、探寻履职规律,对于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坚定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具有重要意义。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浙江检察探索(一)坚持群众路线与专门工作相结合,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枫桥经验”的根本价值立场,更是其永葆生命力的关键所在。浙江省检察机关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刻把握党的群众路线的精髓要义和检察工作的核心价值要求,依法保障人民群众主体地位、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关 键 词:检察工作 检察机关 习近平法治思想 检察实践 枫桥经验 全面贯彻 人民内部矛盾 党的群众路线 

分 类 号:D926.3[政治法律—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