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全面管治权双重行使路径与香港特区双层国安立法的意义  

The Dual Path of Exercising Overall Jurisdiction by China’s Central Government and the Implications of Hong Kong’s Dual-Level National Security Legislation

作  者:马振昊 郝诗楠 Ma Zhenhao;Hao Shinan

机构地区:[1]北京大学,北京100871 [2]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201620

出  处:《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25年第1期66-78,共13页Journal of The Central Institute of Socialism

基  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中央全面管治权与香港民主政治发展的相互支持关系研究”(18CZZ040)。

摘  要:在法理层面,中央全面管治权源于主权而不可分割;在具体运行层面,其对香港地区行使有两条路径,一为直接行使权力(直接路径),二为授权香港特区依法高度自治(授权—自治路径)。从现实来看,中央为维护“一国两制”大局和促进香港地区繁荣稳定,对于行使直接权力高度克制;但“修例风波”显现了授权—自治路径在法律和制度建设上的不足,中央只得通过直接路径止暴制乱。中央推动香港国安立法,采取一系列举措保障香港特区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通过,构建了双层国安立法的新模式,补齐了特区维护国家安全制度机制的短板。两次涉港国安立法促进了双重行使路径的相互支持和良性循环,直接路径通过划定底线、明确预期,推动修复了授权—自治路径的漏洞,又为未来更好发挥授权—自治路径的作用奠定了基础,为香港特区由治及兴提供了政治和法律保障。

关 键 词:中央全面管治权 直接路径 授权—自治路径 香港国安法 第二十三条立法 

分 类 号:D618[政治法律—政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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