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衡法治需求与供给普法新模式  

作  者:孙亚辉 

机构地区:[1]西安财经大学法学院,陕西西安

出  处:《合作经济与科技》2025年第5期189-192,共4页Co-Operative Economy & Science

基  金:2023年西安财经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依托红色资源创新乡村协同共治的实践路径”(23YCZC18)自筹项目。

摘  要:普法工作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程,对于提升公民法治意识和素养、构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意义。自首个五年普法规划实施至今,我国逐渐形成政府主导、社会互动的普法模式,普法部门开始重视公民在普法过程中所起到的基础与连接的作用。针对现有普法与法治社会建设要求的差距,需采取系统性的弥补措施。未来的普法工作应聚焦于提升公众参与度,以满足法治社会建设的更新需求。就此而言,灵活性高、针对性强的普法新模式,是保障社会和谐、稳定不可或缺的。

关 键 词:法治需求 法治供给 公众参与 普法新模式 

分 类 号:D923.49[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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