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晉南北朝“開府置佐”權限考  

Building Offices for the Generals in 3rd to 7th Century China:Its Authority and Limi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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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楊鑫 Yang Xin

机构地区:[1]東北師範大學歷史文化學院

出  处:《文史》2024年第4期80-114,共35页

摘  要:一定級别的將軍號等位階的擁有者可開設府署、辟召僚佐,是魏晉南北朝時期的一項重要制度。歷漢魏晉南朝,王朝對將軍開府置佐權的限制日趨嚴格。不僅擁有置佐權的將軍號範圍逐漸縮小,由將軍皆可置佐變爲五品以上將軍才可置佐,且出鎮地方、加都督銜也漸次成爲了置佐的必要條件。王朝通過罷軍府、“置吏佐”的授權等方式控制了原本官員自然擁有的開府置佐權限。北朝則大體延續魏晉制度,對置佐權的限制較爲寬鬆。與南朝一樣,北朝的將軍府與都督府也是同一個軍府。北齊北周時期出現了軍府屬州、勳官開府等新變。此外,北朝的王公爵位可構成開府資格,將置佐權視爲特定政治身份的權益,顯示出與南朝置佐權附屬於職事不同的制度理念,這也爲隋唐所繼承。

关 键 词:魏晉南北朝 開府置佐 將軍號 軍府 都督府 

分 类 号:K87[历史地理—考古学及博物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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