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  

作  者:卫学超(摄) 张敏 汪炜红 林孟 吴蓉莲 葛荣荣 卓圆 王君(摄) 张广星 沈冬冬 张红 张春锦 

机构地区:[1]不详

出  处:《江淮法治》2025年第1期48-49,共2页

摘  要:合肥市中院:环境资源法庭正式运行1月1日,合肥环境资源法庭正式运行,开始受理集中管辖区域的环境资源案件。合肥环境资源法庭为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内设法庭。按照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印发的《合肥环境资源法庭集中管辖环境资源案件范围的规定(试行)》,推行“省域+流域+三合一”集中管辖模式,合肥环境资源法庭集中管辖安徽省范围内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及公益诉讼案件。

关 键 词:行政案件 管辖区域 公益诉讼 集中管辖 环境资源案件 中级人民法院 三合一 管辖模式 

分 类 号:D92[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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