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通过“挤出公款法”计算挪用公款金额  

作  者:曾文杰 张纯[1] 

机构地区:[1]审计署驻郑州特派员办事处

出  处:《审计月刊》2025年第1期32-34,共3页

摘  要:现实中,不少单位为方便资金使用,不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制度,违反财经纪律将公款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设立“小金库”,形成账外资金,公款滞留于个人账户,长期脱离单位监管,易导致挪用公款罪。有的单位指定个人管理公款时没有指定个人开设专户,个人便会将公款同自有资金混合在一起。

关 键 词:挪用公款罪 违反财经纪律 账外资金 个人账户 收支两条线 小金库 公款 严格落实 

分 类 号:D92[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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