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政府采购负面行为清单发布  

出  处:《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2025年第1期45-45,共1页Construction Market and the Bidding

摘  要:北京市财政局、天津市财政局、河北省财政厅近日联合印发《京津冀政府采购负面行为清单》(以下简称《清单》),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作出统一的指引。《清单》坚持“法有禁止不可为”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给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专家等各方划了一条“红线”。《清单》列出了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的166项禁止行为及法律依据,对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关 键 词:北京市财政局 天津市财政局 政府采购行为 京津冀 河北省财政厅 代理机构 评审专家 供应商 

分 类 号:D92[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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