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应物象形”  

作  者:李伟 

机构地区:[1]中国文联美术艺术中心

出  处:《中国美术》2025年第1期56-60,共5页Art in China

摘  要:长期以来,“六法论”作为中国传统绘画的品评原则与创作指导思想,一直被后世书画家、理论家继承和援引,其中“应物象形”一说蕴含着独特的哲理,贯穿于绘画艺术创作的全过程之中。本文通过对前人绘画理论中针对“应物象形”的认识与创作思维进行深入探讨,梳理“应物象形”一说中蕴含的“人”与“物”以及“象”与“形”之间的关系,使对“应物象形”的解读回归绘画的本体意义,彰显出“应物象形”在当下的写生创作中所具有的生命力。

关 键 词:“应物象形” “六法论” 《古画品录》 绘画品评 写生 

分 类 号:J212[艺术—美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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