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假身份证的定性与追诉期限的计算  

作  者:汪雷[1,2] 杨浚泽 

机构地区:[1]最高人民法院 [2]中国政法大学

出  处:《人民司法》2025年第2期25-29,共5页People's Judicature

摘  要:【裁判要旨】购买虚假身份证并向制假者提供照片等信息,应当以伪造、买卖身份证件罪处罚;对于刑法修正案(九)出台前实施的此类行为,则只能以伪造居民身份证罪的共犯论处。为逃避刑事处罚而伪造身份证“洗白”的行为,超出了“逃避”的通常含义。

关 键 词:刑事处罚 身份证 刑法修正案(九) 制假者 裁判要旨 追诉期限 伪造 

分 类 号:D92[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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