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索规则说明:AND代表“并且”;OR代表“或者”;NOT代表“不包含”;(注意必须大写,运算符两边需空一格)
检 索 范 例 :范例一: (K=图书馆学 OR K=情报学) AND A=范并思 范例二:J=计算机应用与软件 AND (U=C++ OR U=Basic) NOT M=Visual
作 者:王位 WANG Wei
机构地区:[1]厦门大学历史与文化遗产学院,福建厦门361005
出 处:《民族学论丛》2025年第1期63-76,共14页
基 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招标项目“‘湖广填四川’移民墓葬碑刻数据库建设及其乡村社会研究”(17ZDA188);厦门大学研究生田野调查基金项目“帝国进峒:明清川东南民族地区的族群与移民社会”(2023FG004)。
摘 要:清代中叶完成改土归流后,乡约逐步成为中央维系和巩固川东南民族地区山乡社会秩序的主要基层组织形式之一,里甲、保甲与乡约在推进川东南民族地区开发与治理过程中同时推行并发挥作用。改土归流初期,川东南民族地区乡约教化职能尤甚,“在地”早期移民因有别于当地乡民、招垦移民的身份与形象而成为乡约的承充主体。乡约初设之时具有基层社会行政管理职能,多以“中人”“调停人”“证人”“协办者”等身份参与各种山乡社会事务。随着乡约行政组织化发展过程中权力的扩张和权威的泛滥,乡约承充逐步成为早期移民维系自身和人群利益的有效手段。以乡约为中心,不同人群力量的交涉与消长既是川东南民族地区改土归流后社会转型的产物,又是对中央王朝力量与秩序逐步进入的回应,二者具有内在的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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