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北流市分水水库扩容工程占地和淹没区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及迁入人口的通告(桂政发〔2024〕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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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机构地区:[1]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出  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2024年第23期2-3,共2页

摘  要:北流市分水水库扩容工程已列入《广西“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广西壮族自治区水网建设规划》、《广西北流河流域综合规划》。为做好北流市分水水库扩容工程征地补偿、移民安置和工程建设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北流市分水水库扩容后是一座以供水和灌溉为主的中型水库,作为大坡外镇、隆盛镇、清水口镇和新材料产业园(人饮)的主要水源工程,扩容后总库容可达到1726万立方米,兴利库容达到1479万立方米,增加分水水库人饮供水能力。分水水库设计灌溉面积为1.69万亩,主要供水大坡外镇分水、北容、沙坡、三板、大坡内、大坡外、新安、高峰、南盛村等村,新荣镇五常、毓山村。同时向民安水库补水58.89万立方米。

关 键 词:中型水库 兴利库容 移民安置 供水能力 总库容 流域综合规划 建设项目 水源工程 

分 类 号:TV62[水利工程—水利水电工程] D625[政治法律—政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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