咎莫大于欲得——宁夏回族自治区平罗县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李维元严重违纪违法案剖析  

作  者:杨向峰 

机构地区:[1]不详

出  处:《党的生活(河南)》2025年第4期43-45,共3页

摘  要:李维元,男,1964年1月出生,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8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J曾任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县新华桥镇中学教师,石嘴山市平罗县政府办干部,平罗县科技局党支部书记、科协主席,平罗县地震局局长,平罗县太沙工业园区管委会党工委副书记、主任,平罗县太沙工业园区经营管理公司总经理,平罗县教育体育局党委副书记、局长,平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总支副书记、局长,平罗县发展和改革局党委副书记、局长,平罗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党委书记、局长,平罗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关 键 词:科学技术局 局党委副书记 党总支副书记 党支部书记 中学教师 科协主席 工业园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 

分 类 号:F32[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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