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保障义务仅限于公共场所吗  

作  者:纪艳琼 唐静静 

机构地区:[1]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出  处:《法庭内外》2025年第2期23-25,共3页Inside & Outside of Court

摘  要:与2010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以下简称《侵权责任法》)相比,2021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扩大了安全保障义务规定的适用场景,将安全保障义务人从《侵权责任法》规定的“公共场所的管理人”变更扩大为“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那么,应当如何理解“经营场所的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

关 键 词:《民法典》 安全保障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侵权责任法》 公共场所 经营场所 民法典 适用场景 

分 类 号:D92[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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