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事故代价大“任性”骑行不可为  

作  者:王竹萌 

机构地区:[1]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

出  处:《法庭内外》2025年第2期30-33,共4页Inside & Outside of Court

摘  要:民生是人民幸福之基,社会和谐之本。近年来,随着新质生产力的不断发展,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等电动车发展迅猛,普及程度进一步增加,方便、快捷的特点满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日常出行需求。但随之而来的交通安全及消防安全等问题也曰益突出,因电动车违章、违规驾驶引发的纠纷在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的占比逐年攀升。为此,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通报会,梳理纠纷形态、分析案件特征及在审理中发现的突出问题,通过案例释法引导交通参与者提升安全意识,号召广大群众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建立有序的城市交通秩序,树立安全文明的出行观念。

关 键 词:交通事故责任 电动摩托车 交通参与者 电动自行车 交通安全 电动车 北京市房山区 消防安全 

分 类 号:D92[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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