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屏蔽不正当竞争行为司法认定研究  

作  者:范琪 

机构地区:[1]青海民族大学法学院

出  处:《中国价格监管与反垄断》2025年第3期27-29,共3页Price Supervision and Anti-Monopoly in China

基  金:青海民族大学研究生创新项目,项目编号:04M2024035。

摘  要:视频平台广告泛滥,即使成为VIP会员仍无法避免视频中各种形式的广告引发网友的广泛争议。这也促使一些技术开发者推出广告屏蔽软件,但该行为被认为破坏了视频平台“广告+免费视频”的商业模式,导致平台经营者寻求法律保护。实践中,在处理此类纠纷时,法院多倾向于支持平台立场,认为广告屏蔽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但本文认为,应综合考虑市场自由选择和消费者需求,法律介入需更加谨慎,以避免单方面倾向平台经营者而忽视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本文提出,应当审慎认定广告屏蔽行为为不正当竞争行为,防止不必要的法律干预,确保市场自由有序运行,维护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

关 键 词:广告屏蔽 司法认定 互联网不正当竞争 

分 类 号:D92[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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