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实施塘栖水上客运中心等4个项目的批复(浙政函〔2024〕99号)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 

机构地区:[1]浙江省人民政府

出  处:《浙江省人民政府公报》2024年第17期19-19,共1页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Zhejiang Province

摘  要:杭州市、嘉兴市、绍兴市人民政府,省水利厅:杭州市政府《关于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实施塘栖水上客运中心项目的请示》(杭政〔2024〕25号)、嘉兴市政府《关于恳请批准大运河嘉兴段保护区划内X313洛油线南虹大桥改建工程项目设计方案的请示》(嘉政〔2024〕35号)、绍兴市政府《关于大运河浙东运河杭州萧山—绍兴段保护范围内实施绍兴集成电路产业园(高新区块)排污专线工程的请示》(绍政〔2024〕26号)、省水利厅《关于恳请批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钱塘江海塘海盐敕海庙段和海宁段、盐官海塘及海神庙保护范围内钱塘江北岸海塘安澜工程(老盐仓至尖山段海塘)设计方案的请示》(浙水建〔2024〕6号)收悉。

关 键 词:文物保护单位 工程项目设计 绍政 浙江省人民政府 大运河 保护区划 杭州萧山 塘栖 

分 类 号:D625[政治法律—政治学] K872[政治法律—中外政治制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