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庄桥坟遗址保护规划的批复(浙政函〔2024〕8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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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机构地区:[1]浙江省人民政府

出  处:《浙江省人民政府公报》2024年第14期3-3,共1页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Zhejiang Province

摘  要:平湖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恳请审批公布庄桥坟遗址文物保护规划的请示》(平政〔2024〕2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庄桥坟遗址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二、规划是实施庄桥坟遗址保护和管理工作的依据,应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国土空间规划,并与相关专项规划相衔接。

关 键 词:平湖市人民政府 批复 庄桥坟遗址 文物保护 

分 类 号:K878[历史地理—考古学及博物馆学] D625[历史地理—历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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