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三个管理”为抓手推动司法责任制落实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王黎宁 张志巍 

机构地区:[1]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出  处:《青海检察》2024年第5期9-9,14,共2页Qinghai’s Procuratorial

摘  要:2024年10月,最高检决定取消一切对各级检察机关特别是基层检察机关不必要、不恰当、不合理的考核,不再执行检察业务评价指标体系,不再设置各类通报值等评价指标,不再对各地业务数据进行排名通报,并提出“一体抓好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推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落到实处”的要求。检务督察部门作为检察机关内部监督部门,要立足自身职能定位,严格履行执法监督、追责惩戒职责,推动司法责任制落实。省院检务督察部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履职,做好“三个管理”相关工作。

关 键 词:基层检察机关 检察业务 积极履职 检务督察 执法监督 职能定位 业务数据 责任制落实 

分 类 号:D92[政治法律—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