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破产程序中担保债权与税收债权之协调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袁凤林[1] 方州闽 

机构地区:[1]武汉工程大学

出  处:《会计之友》2025年第7期32-37,共6页Friends of Accounting

基  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党建引领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提升研究”(23BDJ013)。

摘  要:破产程序中担保债权与税收债权之间存在规范冲突与竞合,已成为理论和实践层面需要反思的问题。税收优先权在破产程序中缺乏存续的正当性理由,其经济效应主要体现为对担保物权制度及相关社会信用制度的影响和冲击,对税收优先权不加限制可能导致的价值失范和利益失衡应予以必要的纠正与调适。文章采用解释论的研究方法,指出担保债权应当优先于税收债权受偿。这是因为:一方面,在“新的一般法”与“旧的特别法”存在冲突的情况下,优先适用《企业破产法》具有逻辑上的合理性;另一方面,税收债权与担保债权之冲突是立法者有意回避的“隐蔽型”漏洞,需对《税收征管法》第四十五条进行目的性限缩。

关 键 词:破产程序 担保债权 税收债权 优先顺位 解释论 

分 类 号:F812[经济管理—财政学] DF432[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D922[政治法律—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