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柔促刚:地方人大监督权的实践创新及内在逻辑  

作  者:邵梓捷 李可 

机构地区:[1]中国传媒大学政府与公共事务学院

出  处:《学习与探索》2025年第3期33-43,共11页Study & Exploration

基  金:中国传媒大学国家重点实验室项目“历史文脉国际传播的认知纠偏与情感策略研究”(CUC24SG017)。

摘  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形式。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关键,在于运用好人大的监督权。人大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创新人大监督工作是切实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的必修课,是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的应有之义。地方人大监督权的有效运转,是实现人大监督职责的重要支撑。浙江省湖州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向中心聚焦、给发展聚力、为百姓谋福祉、让制度放光彩,结合地方人大工作实践立题、出题、解题,有效强化了人大监督的权力刚性,提升了人大监督的实践绩效。

关 键 词:中国共产党 全过程人民民主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地方人大监督权 

分 类 号:D624[政治法律—政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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