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货分享:劳动争议的七十二条裁判规则(中)  

作  者:李永超 

机构地区:[1]上海劳达企业咨询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出  处:《人力资源》2025年第5期54-59,共6页Human Resources

摘  要:案例二十六:平台用工劳动关系的认定【裁判要点】劳动者人格及经济从属性是认定劳动关系最核心的标准。判断互联网平台用工是否构成劳动关系,应以事实为基础,审查双方是否符合劳动关系核心特征;对于适格主体之间,平台企业的指挥、管理与监督权具有决定作用,从业者无实质自主决定权,从业者获得的报酬为其主要经济来源且具有持续稳定特点,其提供的劳动是平台企业的业务组成部分的,应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从业者应平台企业要求注册个体工商户、自备部分生产资料、薪酬由其他主体代发、双方事先对身份关系性质进行约定等均不影响劳动关系的认定。

关 键 词:自主决定权 适格主体 个体工商户 劳动争议 互联网平台 裁判要点 主要经济来源 裁判规则 

分 类 号:D92[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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