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浠水县附加费略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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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陈保芳 

机构地区:[1]不详

出  处:《上海集邮》2025年第4期32-33,共2页Shanghai Philately

摘  要:浠水县从1989年5月,上旬开始对挂函、包裹、汇票及500克以上印刷品每件收取附加费0.10元,至1990年7月31日起停征。1992年8月1日,按县政府“浠政发[1992]23号”文件,对给据函件收取集资费0.20元/件。图1为1992年12月21日浠水的邮政快件收据,盖有“程控集资2角”戳,24×7mm。

关 键 词:浠水县 附加费 印刷品 

分 类 号:G89[文化科学—体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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