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索规则说明:AND代表“并且”;OR代表“或者”;NOT代表“不包含”;(注意必须大写,运算符两边需空一格)
检 索 范 例 :范例一: (K=图书馆学 OR K=情报学) AND A=范并思 范例二:J=计算机应用与软件 AND (U=C++ OR U=Basic) NOT M=Visual
机构地区:[1]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法院审管办(研究室) [2]北京理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院
出 处:《税法解释与判例评注》2024年第1期155-171,共17页Tax Law and Case Review
基 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新发展阶段促进共同富裕的税法保障研究”(项目编号:22BFX090)成果
摘 要:破产程序中涉税问题一直制约破产案件的审理进程,也给税务机关造成了许多征税难题,这也是构建新发展格局,改善法治化税收营商环境的重点与难点。学术研究多是探讨税收债权与担保债权二者孰优问题,提及破产程序中产生的新生税款清偿顺位处理问题的研究凤毛麟角。加之相关立法阙如,司法实践中出现了对新生税款解读不一的问题,但整体上多将新生税款界定为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享有随时清偿的优先权。本文以52件认可分配方案裁定为研究对象,检视认定乱象的影响,进而分析背后的原因,主张要根据共同富裕、利益衡平等价值理念,“克制”认定新生税款优先权地位,并从实体规则和程序保障层面为新生税款的清偿顺位提供一个较精细化的实体和程序规则体系,以冀为我国司法实践中破产涉税问题的解决以及《企业破产法》的修订贡献些许思路,助力新发展格局的构建以及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优化。
关 键 词:破产新生税款 清偿顺位 破产费用 共益债务 普通债权
分 类 号:D922.291.92[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D922.22[政治法律—法学]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链接到云南高校图书馆文献保障联盟下载...
云南高校图书馆联盟文献共享服务平台 版权所有©
您的IP:216.73.2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