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索规则说明:AND代表“并且”;OR代表“或者”;NOT代表“不包含”;(注意必须大写,运算符两边需空一格)
检 索 范 例 :范例一: (K=图书馆学 OR K=情报学) AND A=范并思 范例二:J=计算机应用与软件 AND (U=C++ OR U=Basic) NOT M=Visual
作 者:邹新凯
机构地区:[1]西南大学法学院
出 处:《税法解释与判例评注》2024年第1期137-152,共16页Tax Law and Case Review
基 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新发展阶段促进共同富裕的税法保障研究”(项目编号:22BFX090);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数字经济时代民营企业营商环境优化的税法保障研究”(项目编号:22XJC820002);西南大学法学院首批学术创新团队项目“绿色低碳发展的经济社会法治协同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摘 要:领域法中的税收规范作为税法的特殊组成部分,其法治化的增强有利于从税收之外的其他领域深入推进税收法治建设。在诸多领域法中,本文选取与民生紧密相关的《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为代表进行检视,发现该法中的税收规范存在引入目的考虑不周、税收工具使用不足、条款实施估量不足、税制立场探求较少等领域法中的共性问题。使用赫茨伯格的“保障—激励”双因素理论考察可知,税收规范进入领域法中,旨在借由基准税制和税收特别措施等税制工具,发挥保障税收征管秩序和特定领域基本发展水准,激励特定经济社会事务发展的功能。为提升税收规范进入以基本医疗卫生法为代表的领域法的正当性,可借助比例原则的思维模型,既要追求税收政策、税制工具、税制子工具与领域法宏观事务、中观事务、微观事务的保障与激励匹配度最大,形成高质量立法文本,又要在基准税制和税收重课引入领域法时进行法治化锻造,双管齐下推动领域法中的税收规范皆能以法治方式释放机能,从税收之外的其他领域提升国家税收治理能力。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链接到云南高校图书馆文献保障联盟下载...
云南高校图书馆联盟文献共享服务平台 版权所有©
您的IP:216.73.216.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