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征收中对未经登记建筑认定意见的司法审查  

On the Judicial Review of Opinions Regarding Unregistered Buildings in Expropriation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章文英[1] Zhang Wenying

机构地区:[1]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

出  处:《法律适用》2025年第3期19-30,共12页Journal of Law Application

摘  要:被征收的房屋属于合法建筑,系依法予以补偿的前提条件之一。是否为合法建筑的判断标准,主要依据之一为是否依法进行登记。实践中,并非未经登记的建筑均为违法建筑,尤其是在特定历史时期或存在特殊原因等有正当理由未进行登记的建筑。为依法、准确给予征收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4条第2款就如何对未经登记建筑认定作出专门规定。但在实践执行中存在多种情形,如有的严格按照规定在征收决定前作出认定,有的在征收决定作出后再作出认定,有的以单独的决定或意见形式对外作出,有的以融合于补偿决定的形式作出等,这使得对未经登记建筑的认定意见可诉性问题变得较为复杂,难以作出单一的、确切的结论,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关 键 词:房屋征收 未经登记建筑 效力吸收 可诉性 

分 类 号:D922.3[政治法律—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