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其他含义”对地名条款的体系性解释与重构——兼评《商标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第十五条第二款  

A Systematic Interpretation and Reconstruction of Trademarks of Geographical Names Based on the"Other Meanings"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张淼滢 胡开忠(指导) 

机构地区:[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武汉430073 [2]不详

出  处:《中华商标》2025年第3期73-78,共6页China Trademark

摘  要:商标实务工作中围绕着《商标法》第十条第二款的地名禁令引发了诸多争议,焦点在于例外情形中“其他含义”的认定标准。为了进一步明确地名商标中“其他含义”的内涵与判断标准,以规范地名的商标性使用,本文通过分析地名商标的法律规范和司法实践,总结实践中“其他含义”的来源途径和适用困境,比较“其他含义”构成要件与商标显著性和合法性要件,基于体系性解释原则得出地名禁令应当是具有特殊合法性要求的“禁注条款”,地名商标的“其他含义”应作为解决其显著性问题的例外情形,而非合法性要件。其核心在于,通过“其他含义”判断地名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在维护地名的稳定性下应当鼓励“第二含义”等情形下地名商标的实质性使用。

关 键 词:地名商标 地名禁令 其他含义 商标显著性 

分 类 号:D923.43[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