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生成式人工智能数据训练的版权合理使用规则完善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储翔 周怿霖 

机构地区:[1]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

出  处:《中国出版》2025年第6期3-7,共5页China Publishing Journal

摘  要: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对传统合理使用制度造成了冲击,而这一影响在以大模型为核心的生成式人工智能领域更加突出。作品作为关键的高质量训练数据来源,在生成式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价值,也面临着更高的被侵权风险。我国《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前12项未针对新技术发展需求增添合理使用情形条款,而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也尚未提供生成式人工智能使用行为认定的实质性指引。生成式人工智能时代需要积极回应科技发展需求,建构与技术发展需求、国家战略目标相适应的合理使用规则。研究建议引入日本“非享受性使用”条款的思路,并从体系化视角出发提出完善合理使用制度的配套措施。

关 键 词:生成式人工智能 数据训练 合理使用 

分 类 号:D923.41[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