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行为构造与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史令珊 

机构地区:[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家治理学院

出  处:《刑事法判解》2024年第1期111-141,共31页

摘  要: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需要结合诈骗行为的构造具体展开。交易型诈骗中,交易对价的基础事实对于非法占有目的认定具有决定意义。如果交易对价客观存在,行为人虚构事实为了赢得交易机会或隐螨了交易对象存在的权利瑕疵,不能认为行为人实施了非法占有行为。使用型诈骗的场合,应重视考察行为人取得财物的用途和资金走向。当大量资金及其流向无法查清,行为人对此无法作出合理解释,可以考虑推定非法占有目的。我国刑法规定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属于传销型诈骗,团队计酬型传销依法不构成犯罪。传销型诈骗的认定应同时考虑多层级返利机制,以及销售活动的真实性。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还有必要注意欺诈发生的行业(领域)以及行为对象等。

关 键 词:非法占有目的 交易型诈骗 使用型诈骗 传销型诈骗 

分 类 号:D924.35[政治法律—刑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