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立法高质量发展的实践和探索——以江苏省扬州市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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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李涛[1] 

机构地区:[1]江苏省扬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出  处:《中国法治》2025年第4期48-52,共5页CHINESE RULE OF LAW

摘  要:地方立法主体扩容后,各地立法成果丰硕,为护航地方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推动地方立法高质量发展,可以考量四个方面的提升路径:一是增强大局观念,通过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统筹谋划立法工作、围绕中心工作开展立法等,推动立法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二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从重视公众意见、发挥代表作用、利用人工智能辅助等方面,推动立法与民意融汇。三是提升治理效能,通过推进立法与行政、司法相结合及加强立法监督检查,推动立法和实施无缝衔接。四是强化法治信仰,做到立法前宣传聚共识、立法后宣传重普及,推动立法与法治宣传相得益彰。

关 键 词:地方立法 治理效能 立法质量 全过程人民民主 法治宣传 

分 类 号:D927[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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