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宣钢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的研究分析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田德林[1] 金志强[2] 

机构地区:[1]宣化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管办 [2]宣化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处

出  处:《冶金财会》2002年第11期30-31,共2页Metallurgical Financial Accounting

摘  要: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国有企业作为独立经济实体的地位已经逐渐确立,但是过去所承担的社会责任却没有被分离、分立,由此造成国有企业非生产性支出的比重长期过高、从业人员过多,从而导致与其他所有制企业经济处在不平等的竞争地位.目前,宣化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宣钢)的情况也不例外.为此,对宣钢分立企业办社会职能进行研究分析具有现实意义.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不是简单的"甩包袱",必须理顺企业、职工、国家之间的各种关系,积极稳妥地推进企业深化改革,逐步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

关 键 词:办社会职能 宣化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自办学校 职工医院 职工教育中心 社会保障制度 

分 类 号:F407.3[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F426.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