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心假证——征稽部门必须重视的新课题  

作  者:金国庆 曹建平 

出  处:《江苏交通》1999年第10期63-63,共1页

摘  要:在收费站,人们偶尔可以看到一些明明是5吨的车辆只交2吨车的费。原因何在?因为通行费收费依据是行驶证核定的吨位。行驶证上标明是2吨车,你就只能收2吨的通行费。进一步向征稽部门了解,你会更加吃惊——每年各地征稽部门均有数目不少的暂扣逃费车证件无人前来领取,这其中包括驾驶证和行驶证。不要证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当前假证泛滥。你扣了一个,我再买一个,你奈我何? 养路费、车辆通行费等交通规费均依据车辆核定吨位收取,假证的存在,将直接导致国家规费的大量流失,给交通建设资金的筹集带来极大漏洞。因此。

关 键 词:通行费 收费站 交通运输 假证 征稽部门 

分 类 号:F540.4[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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