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波市财政局关于调整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待遇和缴费标准的通知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机构地区:[1]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宁波市财政局

出  处:《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2015年第6期32-33,共2页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Ningbo Municipality

摘  要:甬人社发[2015]47号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四区一岛"管委会人社部门、财政部门:经市政府同意,决定从2015年1月1日起对市辖各区(含宁波保税区、国家高新区、大榭开发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待遇标准和缴费标准进行调整。具体如下:一、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待遇标准1档从每人每月70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750元,2档从每人每月65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700元。

关 键 词:人力资源 待遇标准 东钱湖 人社 宁波保税区 大榭 参保缴费 财政部门 

分 类 号:D632.1[政治法律—政治学] F249.2[政治法律—中外政治制度] F842.67[经济管理—劳动经济]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