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起,农药经营者不得拒收包装废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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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处:《中国农资》2019年第31期1-1,共1页CHINA AGRI-PRODUCTION NEWS

摘  要:近日,山东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等4部门联合印发《山东省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办法》明确,农药经营者不得拒收确属其销售农药的包装废弃物,同时设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台账,记录农药包装废弃物的类型、数量、回收日期、去向等信息。《办法》共18条,将于8月16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应当遵守其规定。

关 键 词:农药包装废弃物 回收处理 山东省 农药经营 

分 类 号:D922.4[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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