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银行发放周转贷款支持重点煤矿建设  

机构地区:[1]建设银行投资一部

出  处:《投资研究》1985年第3期60-60,共1页Review of Investment Studies

摘  要:为了促进煤炭工业迅速发展,建设银行总行报经国务院领导批准,向煤炭工业部发放周转贷款4亿元,以支持开发范各庄矿、大同四台沟矿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建设,现已正式签订借款合同。合同规定,煤炭工业部在国家追加煤炭工业基本建设投资时,尽速归还建设银行这笔贷款。这笔周转贷款,对搞活煤矿基本建设,提高社会经济效益将取得十分明显的效果:一、煤矿专业施工队伍八万多人有活可干,全年可减少窝工费支出10。

关 键 词:煤炭工业部 重点煤矿 建设银行 银行总行 借款合同 专业施工队伍 范各庄矿 基本建设投资 社会经济效益 银行投资 

分 类 号:F83[经济管理—金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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