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经营资格年检问题的通知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机构地区:[1]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贸易委员会 [2]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出  处:《广西节能》2003年第3期7-7,共1页

摘  要:各市经贸委(经委)、工商行政管理局: 按照国务院307号令和原国家经贸委的部署,2001年以来自治区经贸委、工商局等有关部门已对全区各市的14家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进行了经营资格认定。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经营市场,打击非法回收、倒卖报废汽车及“五大总成”的行为,确保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促进我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工作的健康发展。经研究,现就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经营资格年度检查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关 键 词:报废汽车 回收拆解 企业经营资格 年度检查制度 监督管理 

分 类 号:F426.471[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