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谈强制医疗关系  被引量:7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丁书琴[1] 廖振尔[1] 黄建明[1] 何丽华[1] 吴金泉[1] 

机构地区:[1]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州510080

出  处:《中华医院管理杂志》2003年第11期646-648,共3页Chinese Journal of Hospital Administration

摘  要: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英文缩写SARS)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控制SARS的流行,确保大众的健康,卫生部将SARS列入法定传染病进行管理,对SARS病例和疑似病例以及密切接触者采取强制诊疗或检查等措施,实行强制性医疗制度,使得抗击SARS斗争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现对强制医疗关系做一简要论述.

关 键 词:传染性非典型肺炎 强制医疗关系 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 医患关系 预防 治疗 

分 类 号:R197.1[医药卫生—卫生事业管理]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